青岛市市南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把“三关”强化领导职数管理。 一是严把职数核定关。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领导职数核定均经区编委会研究确定,并严格按照《青岛市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青岛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规定,以部门职责为核心,综合机构性质、机构规格、编制规模和管理幅度等因素严格核定领导职务数量。 二是严把使用审核关。根据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并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为领导职数使用审核提供依据。建立组织、机构编制、人社等部门信息互通制度,按规定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职责。印发《市南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科级职数使用审核备案的程序和办法,明确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和职数审核工作。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科级职数配备干部,需先向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报《科级职数审核登记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归口报组织、人社部门,按照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办理任免。 三是严把监督检查关。组织、机构编制、人社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采取定期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大对领导职数使用的监管力度,并通过公开公示等方式,接受监督,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内配备领导干部。自2013年起,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分别纳入了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领导职数管理的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