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机构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关于公布济南市村(社区)证明材料保留清单的通知·关于公布历下区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告·关于编制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编制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日期:2017-09-13   浏览量:

 

历下职能办发〔2017〕9号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和《关于编制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济职能办发〔2017〕8号)部署要求,2017年9月底前,县区政府推出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现就编制公布事项清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梳理编制范围。各部门(单位)要以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梳理需到部门(单位)办理、且由部门(单位)作出决定的事项(即依申请办理事项),深入分析每个事项需要行政相对人到场次数、网上办事情况以及涉及到多个部门办理事项的各个环节后,梳理出“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 “零跑腿”事项,即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或自助终端等方式即可办理,无需到部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领取办理结果等手续的事项;“只跑一次”事项,即企业和群众只需到部门(单位)跑一次即可办结的事项。
        二、编制要求。按照全面梳理、分类要求、分步推出的原则,分期分批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零跑退”和“只跑一次”事项。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每个事项的来龙去脉,把尽可能多的事项纳入清单范围。对近期难以实现“零跑腿”和“只跑一次”的事项,要加强分析研究,加快推进流程优化、环节简化、网上运行、部门联办等工作,努力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不跑腿或最多跑一次。此次未公布第一批事项清单的部门(单位),需报送书面情况说明。
       三、时间安排。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鲁办发〔2017〕32 号)文件部署要求,尽快在本部门网站公布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并于9月20日前,将公布的事项清单(附件 1、2)及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职能办(电子版请发邮箱lixiabianban@126.com)。书面材料应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公布清单的网址),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联系电话:88150713)
                                        历下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11 日
 

 
附件下载: (历下职能办发〔2017〕9号)关于编制公布“零跑腿” 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pdf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7楼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88150718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