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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齐河县编办“四结合”强化机构编制评估结果运用
日期:2017-04-01   浏览量: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德州市齐河县编办扎实推进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结果运用工作,不断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工作落实力度,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将评估结果与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评估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对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对部门职能配置合法合规情况、完整清晰情况、权责统一情况、职责交叉情况、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内容逐一进行核实,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二是将评估结果与日常机构编制管理相结合。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针对评估中发现的人员结构不合理、部门机构编制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间存在差异等问题,及时研究提出编制调整建议,保障部门职能作用发挥。

三是将评估结果与修订“三定”规定相结合。把评估结果作为机构改革和修订部门“三定”规定的重要依据,评估中重点核实部门落实“三定”规定情况,不断增强新“三定”规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约束性。

四是将评估结果与为领导提供决策相结合。评估结束后,及时形成机构编制评估分析报告,针对存在的重点问题,提出规范管理的意见建议,书面报县编委领导阅示,使领导能够了解部门履职情况和机构编制配置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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