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按照鲁办发〔2015〕54号文件要求,临沂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去年8月,市县试点工作顺利完成;今年1月,省编办对全市改革方案进行了批复。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改革机制保障。建立了由市长担任总召集人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并针对市交通运输领域改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实际,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各类专题调研会、协调会、推进会9次,研究部署改革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县区也参照市里做法,建立了改革领导机制,为改革试点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试点先行,积极探索改革经验。将局部试点作为推进改革的突破口,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推动作用,在市级选取交通运输、卫生计生2个试点领域,整合8支执法队伍和相关执法职责,分别组建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共减少执法队伍6支,核减县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实现了部门领域内一支队伍执法。在县级选取沂水、费县2个试点县,探索实行跨部门跨领域“1+6+X”模式,即综合执法+ 6个部门领域执法+自选领域执法,整合后每个县区保留8支执法队伍(不含环保监察)。改革后,两县共为撤并整合执法队伍14支,核减科级领导职数18名,执法队伍减少40%以上。 三是统筹谋划,同步拟订改革方案。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同步谋划拟订全市改革方案。组织开展了两轮调查摸底,梳理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构369个,为全市方案的拟订托清了改革底子。同时,组织到江苏、广东、福建等先进地区开展考察学习,充分借鉴省内外试点城市在方案制定、工作推进和问题协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结合市情研究拟订了涵盖市县乡三个层面的全市改革方案,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按程序报送了省政府。省批复后,市编办及时研究制定了改革实施意见,为下步抓好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确保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