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提高行政效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33号)精神,按照中央、省编办部署要求,济南市编办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新版法人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现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多证合一”“一证一码”。 按照部署要求,2016年1月7日,为济南市旅游信息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首张事业单位新“身份证”,即赋予统一代码的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标志着济南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正式启动。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合并,有利于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减轻事业单位负担,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 同时,结合2015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新版法人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详细介绍了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改版情况,明确事业单位在年度报告公示期间,集中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换发新版法人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明确济南市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换发新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