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控编减编有关要求,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编办着力在严控编制使用、完善管理制度、消化超编人员、探索政府购买岗位四个方面下功夫,推动控编减编工作见实效。 一是着力在严控编制使用上下功夫。以不突破2012年底行政、事业编制数和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基数为前提,严格执行“先编制后进人”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先调后进”的编制使用原则。对满编、超编单位以及系统超编人员大于空编数量的申请,一律不考虑增人计划。 二是着力在完善管理制度上下功夫。按照自治区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意见》。进一步调整规范旗县区事业编制审批权限,强化事业编制管理,细化相关核准和批准程序,市编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编制管理的通知》和《旗县区增加、调整、使用事业编制核准和批准程序》。 三是着力在消化超编人员上下功夫。对确需增加人员的空编单位,严格以当前空编数为依据,考虑其增人计划,优先采取在本地区、本系统内调剂解决,逐步消化其他超编单位人员。同时合理利用自然减员、人员分流、清理在编不在岗等措施逐步消化超编人员。 四是着力在探索政府购买岗位上下功夫。在全区率先对工勤编制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2011年制定出台了《巴彦淖尔市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岗位实施办法》和《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薪酬指导意见》。对急需的特殊专业人员、辅助性人员和阶段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解决,既实现了严控编制,又满足了用编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