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编办始终坚持强力推进控编减编工作,通过采取“三项措施”,有力推动控编减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严格管理体现“控”字硬规定。全面实行《大兴安岭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坚持从严执行政策、从严规范管理、从严审核程序,对满编、超编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再补充人员,工作任务增加部门所需编制一律内部调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后编制一律统一收回,地本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一律按“空三用一”比例核准使用空编。 二是实施改革体现“压”字重缩减。坚持以“机构设置保中有压、编制总量稳中有降”为目标,机构间职责、编制调整一律按照“编随职能走、人随编制走”原则执行;职责任务增加所需编制一律内部挖潜解决;职能减少、工作任务不饱和单位的人员编制一律核减,切实保证了大部制改革整合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双向核减。 三是协调联动体现“查”字强督办。建立实行多部门协调联动约束机制,形成控减工作合力。组织开展全区《控编减编方案》执行情况自查。目前,地县两级自查报告及相关数据资料的电子档案及纸质档案均已归档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