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机构编制部门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坚决落实“本届政府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围绕“五个新常态”,湖北省黄冈市编办严格把住入口,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编减编。 一是守住“最底线”,确保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新常态。坚持以“各部门管理类科室人员编制不低于本部门编制总数的80%、以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总量内”为底线,重点做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后勤服务事业编制只减不增,职能萎缩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只减不增。 二是盘活“生命线”,确保挖掘编制存量资源新常态。探索创新管理思路和办法,打破编制部门传统观念,坚持向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和科学技术要编制,在总量内调剂解决重点部位、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所需编制问题。保证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安全生产等重要领域的编制需求。实现总量控制下的动态平衡。对因改革和工作需要增设机构和编制的单位,通过盘活存量、增减平衡的方法,机构采取“增一撤一”的办法予以设置,编制采取从职能弱化的单位调剂的办法予以解决。 三是树立“标准线”,确保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新常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县市区编办严格做到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按法定的程序审批,在规定的限额内审批。各部门报送机构编制事项,事先要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协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再正式呈报。严格执行用编核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前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核准使用编制,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限额内,统筹核准使用编制,并保持适度空编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