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在总结以往机构编制管理考核经验的基础上,近日,山东潍坊寿光市编办制定出台《寿光市2015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考核对象为市直各部门和列入全市绩效综合考核范围的事业单位。 考核内容包括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机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执行情况、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机构编制工作创新情况、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情况、机构编制纪律执行及监督检查情况、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等八部分。 考核分拟订考核具体方案、通知被考核对象、被考核对象自查、编办现场考核、向编委会报告考核情况、向被考核对象反馈情况、将考核得分计入综合考核总分等七个步骤,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核查材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综合分析等方法进行。 《细则》附有《寿光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作为百分制量化考核的评分依据,最终成绩按所占分值折算计入全市市直部门(单位)工作实绩综合考核体系。 《细则》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考核纪律,确保考核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以此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