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规模,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编办建立健全了机构编制管理与人员经费管理工作制度。在受理各部门(单位)用编申请时重点把握三个原则。 一是分类管理原则。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和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确定的机构类型、编制性质、编制数额和结构比例管理使用编制,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严禁混编混岗。 二是编内进人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新进人员,均须在有空编且符合单位编制结构的前提下进行。对已经超编或者满编的,不再受理增人计划及进人申请;对空编确需增加人员的,严格按管理规范和程序进人。 三是合理流动原则。调整、增加人员原则上从同级次、同经费类型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中调整,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人员向财政补贴或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财政补贴事业单位人员向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逆向流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