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编办在开展机构编制督查工作中,积极做好“三个转变”,力促提升机构编制督查质量。 一是在督查内容上由注重机构编制向职能履行和机构编制并重转变。在机构编制督查工作中,编办以规范编制管理为保证,以正确履行职能为目的,把部门职能履行情况摆在机构编制督查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是在方式方法上由定性评价向定性评价和定量评分相结合转变。编办坚持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分结合起来。在自查工作中,要求各部门对照自身职能和督查内容,对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分,并提交书面自查报告;在集中核查中,由督查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对督查对象进行核查,定量打分;在综合评定中,根据单位自我评分、督查小组评分,并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专线电话征集意见等方式进行社会评议,科学进行定量打分并评定部门履行职能的等次。 三是在督查机制上由简单督查向形成督查配套体系转变。编办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督查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上下贯通的督查网络和督查队伍。坚持机构编制督查常态化,在各项机构编制工作的安排设计上,监督检查都作为必不可少的一环,做到事事有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