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察布查尔县编办建立健全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体系,实现全员、全位、全程监督,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律效力。 加强监督频度,实行全员监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在职干部中聘请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义务监督员座谈会,通报机构编制工作的开展情况,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监督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社会全员监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拓宽监督渠道,实行全位监督。设立12310、0999-3620003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通过举报信箱、县委书记信箱、政府公众信息网民生110等建立机构编制全位监督渠道,对编办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编办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创新监督形式,实行全程监督。机构编制工作中实行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社会监督与自身监督结合、上级部门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督结合等多种监督形式,从对各单位上报机构编制事宜的受理、审批、执行落实全程进行监督,真正实现依法治编、科学治编、从严治编、廉洁治编的机构编制管理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