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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济南市村(社区)证明材料保留清单的通知·关于公布历下区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告·关于编制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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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理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9-13   浏览量:

 

历下职能办发〔2017〕8号
 
各街道办事处:
      近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以下简称《意见》),济南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清理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工作的通知》(济职能办发〔2017〕7号),要求9月底前公布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为确保此项任务按期完成,请各街道办事处尽快开展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对照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权力事项,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对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摸底,填写《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样表)》(见附件),并注明取消或保留的意见及理由。
       二 、归类汇总,研究论证。以街道为单位,汇总各村(社区)居委会填报的《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不重复计算相同事项),重点对本街道要求相对人提供的村(社区)证明材料,依法进行清理规范,并对上级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提出清理意见,形成区《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各街道应加强沟通交流,确保清单中的证明材料相对一致。
        三、统一汇总,形成清单。区职能办负责汇总各街道报送的村(社区)证明材料,并征求涉及的区直有关部门意见后,形成我区《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
四、提请研究,公布清单。我区《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须经合法性审查,按程序审定后印发公布。
        请各街道办事处于8月25日前将清理工作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原有证明材料数目、清理及保留数目等)和《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区职能办(报送地址:历下大厦0713房间;联系电话:88150713;电子邮箱:lixiabianban@126.com)。
附件: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样表)
                                                            历下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附件下载: (历下职能办发〔2017〕8号)关于开展清理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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