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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
日期:2017-09-13   浏览量:

 

历下职能办发〔2017〕6号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整改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发现问题的紧急通知》和市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的紧急通知》要求,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权力清单存在设定依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的情况,对现有行政权力清单逐一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按照规定程序研究审定后及时调整相关公示信息。
二是及时申请调整。行政权力清单是部门(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单位)是行政权力清单管理使用和动态调整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主动性,确保本部门(单位)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调整的及时性。今后,凡属《济南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济政字〔2015〕43号)规定的行政权力调整情形,部门(单位)均应及时提出调整申请,按照规定程序研究审定,并及时调整公布信息。
三是完善行政权力流程图、服务指南并确保可下载。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14〕44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并在相关网站公示,特别是要提供位置明显、内容全面的电子文档下载服务。
请各部门(单位)于6月9日前将本部门(单位)自查情况书面报区编办。需要依法依规调整事项或事项要素的,需填写《历下区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汇总表》(详见附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6月12日前报区编办。区级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济南市历下区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以及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工作方案>的通知》(历下编办发〔2017〕2号)实行分组指导。
                              历下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编委办公室代章)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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